“潜规则”的价值

在地处湖南西南边陲的这个地方,无论是城镇还是乡村,一个人过生活的最好选择,就是不要相信大多数的写成文字的规则。一些近些年来在大城市混过些时光的人,无论是路过此地的外乡人还是回来炫耀外出成就的本地人,都是不能根据写成文字的显规则去与人理论的。“这高头不是写道有如此如此的吗?为什么不照它做呢?”倘有人有胆量如此去质问一位办事员,他所得到的回答常常一面是不屑,一面是毫不客气的回敬:“写的东西算个X!有本身你喊写字的那个人来做!”“如果我早点学会与人相处,我的成功会来得更快一些”

一个对于不同阶层和不同地方的普通人的生活有过稍微密切观察的人,大多明白这世上绝大多数的生活,除了真正准点的交通工具之外(真正准点的交通工具这些年来也愈发少见了,尤其是飞机),都是由看不见的“潜规则”来规范的。譬如公务员的下班时点,一般都会早于规定的时间;而真正到手的钱财,却又多于账面的数字。这个人因为有了这些关于真实生活的体验,在遇到上面的情形时,即便是在一时生气讲出狠话,但在受到不屑和挑衅的回敬时,也多能够自如地应对:“老弟讲得对,这事是老弟作主,字写到那里是当官的那些人的要求,不管它不管它。”这样的应对常常就可以得到热烈的回应:“这么讲就对了!来来来,什么事?”

这些看似只在底层民众中存在的生活,其背后的道理,实在是贯穿人类社会每个环节的。多数真正有用的规则,描述的要求多是行为的底线,而那些体现这些规则意志的人们的行为,常常是高于这些描述的。比如,一个高效的团队,是常常比写成文字的规则运行得更为有效的。一个公司的前台,称职的也会比规定的上班时间早到个三五分钟。照此类推,“按章办事”其实是效率低下的。人们对于制度的期盼,常常不是因为制度的约束能够带来满意,而是因为其能够减少不满。

这让我联想起很多职业经理人跳槽时遭遇的“水土不服”的情形。

我的一个学员,曾经就有过这种“水土不服”的经历。他在一家跨国公司担任总监级别的职位时,曾经通过猎头接受一家民营企业的邀请,“希望你能够将跨国公司的先进管理经验带过来,”当时给他抛橄榄枝的那家民营企业的老总跟他说,“帮助我们提升管理的规范化。”

这是那些由跨国公司进入民营企业的高管们,在接收邀请时所听到的最经典的表述之一了。

更高的职位和更好的待遇,意味着更大的发挥才干的平台。基于这一最朴素的理解,我的这位学员接受了那家民营企业的邀请,带着很多以各种形式存储起来的先进管理规范,到新的岗位任职。

民营企业老总是真诚的,他所说的没错:在这位高管学员的眼中,这家公司的管理的确是很不规范的,几乎每个角落都有着极大的提升空间。

他于是开始在新的公司里引入各种“先进”的规章制度,希望借此推进这家民营企业在管理上的规范化。

但他很快就发现,他所发布的各类“先进”的规章制度遭到了强烈的抵抗。而且这些抵抗是无声的,无形的,看不见的。他的显规则,遭遇到了那些看不见的潜规则。

效率开始低下,士气也大不如前。即使是后来他退而求其次,只想通过调整一下自己辖下的一名经理的岗位,让本部门的管理更加“规范”化,也未能实现。原因是,老总过来告诉他,“你很优秀,可惜水土不服啊。”

显规则就比潜规则规范有效吗?未必如此。事实上,很多的看不见的规则,其效力远胜于那些写在纸上的显规则。即使是在高度注重显规则的法律领域,“公序良俗”依然是受到尊重的,并且常常被认为是高于法律规范的。

巴里·施瓦茨(Barry Schwartz)在《遗失的智慧》中说,合同规定的越多,没合同时期待的就越少;你的条款越多,在信任基础上期待的就越少。对不完整合同的解决办法不是使合同更完整,而是要培养道德意志。

这一切对于经理的启示是明显的:不要过于相信制度或其他显规则的力量,而是要努力通过发挥卓越的领导力,带领团队达成超越制度或其他显规则约定的结果,让团队在高于显规则的“潜规则”中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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